+ (051) 223696
+ (051) 2279421
客服
7×24小时

Tag: 石油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产品介绍及交易规则

国际油价暴跌,很多朋友都想抄底买入原油,但期货交易50万的门槛太高,无法参与。 其实四大银行都有类似纸黄金的原油账户,双向交易,T十0,有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建行的交易规则和说明。

罗老师提醒:投资有风险,实际操作需谨慎。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产品介绍及交易规则 第一条 基本规定

1.交易品种

本业务所指账户商品包括账户能源、账户基本金属、账户农产品等几大类。 每个大类下都有相应的交易品种。 具体品种请参见《账户产品参数表》(见附件)。 不同交易品种的份额不可转换或累积。

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政策法规、业务发展、客户需求等情况调整交易品种,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官网等渠道提前公告。 最终交易品种以建设银行实际提供为准。

2、交易币种

该业务的交易币种包括人民币和美元,其中美元根据外币资金性质分为美元现钞和美元兑换。 不同币种、不同外币的账户商品份额不可累加或相互抵销。

具体币种请参见《账户产品参数表》。 中国建设银行可能会根据政策法规、业务发展、客户需求等情况调整交易币种,最终币种以中国建设银行实际提供的币种为准。

3、交易单位

与该业务相关的交易单位包括“报价单位”(如“元/桶”)、“最低交易单位”(如“0.1桶”)、“最低涨价单位”(如“0.01元”) 、“最低结算单位Unit”(如“0.01元”)等。不同交易产品对应的交易单位详情请参见《账户产品参数表》。

4.合同发布

本业务各交易品种均按照相关交易所的惯例以合约形式向客户发布。 合同分为“月度合同”和“连续合同”。

月度合约参照相关交易所相应产品的月度时间表分期滚动发布。 各产品的时间表请参见《账户产品参数表》。 一般情况下,每个品种都会提供两份不同期限的月度合约供客户同时交易。 当近月合约交易结束时,将按照既定的顺序添加新合约(请参见“账户产品参数表”)。 目前可交易的合约以建设银行实际提供的合约为准。

月度合约根据类型和期限设定交易的“开始日期”、“到期日期”、“结算日期”和“展期日期”。 合约到期后,客户的持仓将默认于“结算日”进行结算,或根据客户的事先指示于“展期日”到期并展期。

连续合约是显示同一品种连续报价的永续合约。 它们设定了“份额调整日期”并且没有到期日。 连续合约是指同一品种的可交易主月合约报价(通常是当前的即月合约)。 股份调整日,连续合约报价参考合约由同品种近月合约切换为下一合约。 由于报价参考月度合约不同,连续合约可能出现价格跳动。 当连续合约报价参考合约切换时,系统根据切换前后参考合约的结算价以及建行汇率自动调整客户的持仓份额。 调整前后客户资产价值保持不变。

5、命名规则

月度合约按照“交易币种”+“货币兑换性质”+“交易类型”+“合约期限”的方式命名,其中“合约期限”格式由年份最后两位数字叠加而成以及月份的两位数字。 例如“人民币账户原油WTI1510”、“美元钞票账户铜1511”。

除“合约周期”默认为“连续”外,连续合约的命名与月度合约相同,如“人民币账户原油WTI连续”、“美元票据账户铜连续”等。

建设银行将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展示产品名称、起始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六、交易时间

自起始日至到期日,月度合约在每个交易日的指定交易时间内开放交易。 客户可以进行实时交易、下单、取消订单等,非交易时段交易暂停。 交易开始日,上午9:00开始交易; 交易到期日,交易于24:00结束。 各产品的交易时间请参见《账户产品参数表》,最终以建设银行实际规定为准。

连续合约没有到期日,份额调整日00:00至09:00暂停交易,以便系统调整份额。 其他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与月度合约相同。

遇有国际市场重大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实际休息日按国家规定调整,或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各种国际政治、经济、突发事件影响时等因素,或受通讯故障、非银行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停电、市场暂停交易、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突发事件影响,中国建设银行可能会全部或部分暂停营业账户商品交易情况将尽早通过建设银行官网等渠道公布。

除另有说明外,本交易规则中所描述的时间相关概念均指北京时间。

7. 账户设置

此项业务涉及的账户包括交易账户和保证金账户。 其中,交易账户用于记录客户账户商品持仓及变动情况,保证金账户用于记录客户交易过程中的冻结保证金及保证金变动情况。

8. 费用和利息计算

客户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交易报价进行账户商品交易,中国建设银行不收取其他与交易相关的手续费。

客户保证金账户内的余额将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息。 交易账户中的账户商品份额不会收取利息。

第二笔交易报价

中国建设银行综合考虑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势、交易头寸和市场流动性、外币/人民币汇率等因素,在价量平衡的基础上对客户进行报价。 当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等严重影响报价能力的情况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报价管理。

该业务报价分为银行买入价(客户卖出价)和银行卖出价(客户买入价)。 其中,银行买入价是建设银行向客户买入账户商品份额的价格,即客户向建设银行出售账户商品份额的价格; 银行卖出价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向客户出售账户商品份额的价格。 价格为客户向建设银行购买账户商品份额的价格。

客户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信息渠道获得的账户产品价格为参考价格,实际价格以交易记录中的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第三条 交易操作

1.交易方向

该业务按交易方向可分为多头交易和空头交易。 多头交易是指客户先买入账户的商品份额建立多头头寸,然后卖出平仓的交易模式; 空头交易是指客户先卖出账户的商品份额建立空头头寸,然后再买入平仓的交易模式。 多头交易按开仓和平仓方向分为多头开仓和多头平仓,空头交易按开仓和平仓方向分为空头开仓和空头平仓。

2、交易方式

该业务按交易方式可分为实时交易、挂单交易、即时换仓等。

(1) 实时交易

实时交易是指客户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实时报价,对账户商品进行实时买卖指令的交易方式。 实时交易订单立即完成。 交易价格以中国建设银行后台交易时价格为准。 实时交易完成后无法取消。

(2) 挂单交易

挂单交易是指客户下达低于或高于当前报价的挂单,并在挂单有效期内委托买入或卖出账户商品的交易方式。 当中国建设银行的交易报价达到客户的挂单价格交易条件(即挂单交易的价格条件),且中国建设银行当前报价的剩余挂单数量大于或等于客户的挂单数量时委托数量(即挂单交易数量条件),挂单交易将以客户的委托价格完成,否则保持委托状态。

挂单订单按类型可分为获利订单、止损订单、双向订单和附加订单。 如有变动,以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实际信息为准。

获利盘是指客户委托价格高于下单时建行报价的挂单,即客户挂单买入价低于当前银行卖出价或者客户的挂单卖出价高于当前银行买入价。

止损单是指客户委托价格低于下单时建行报价的挂单,即客户挂单的卖出价低于当前银行的挂单价。买入价或客户挂单的买入价高于当前银行卖出价。

双向挂单是指客户同时下达盈利挂单和止损挂单,且同时生效。 如果其中一个挂单完成,另一挂单将自动取消。 追加挂单是指客户在已提交的盈利挂单或止损挂单的基础上添加反向交易指令。 追加挂单与原挂单类型、数量相同,开仓和平仓方向相反。 原挂单完成后,新增挂单将进入委托状态。 客户不得添加双向挂单,也不得添加额外的挂单。

挂单的有效期为天的整数倍,最短1天,最长5天。 挂单有效期连续计算,不区分交易时间和非交易时间。 超过挂单有效期或月度合约到期日24:00(连续合约最新份额调整日前一天24:00)未成交的挂单将自动失效。 客户可以取消有效但尚未执行的挂单。

挂单委托的有效性是指客户的委托指令被记录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商品业务系统中,并开始实时判断,确定报价是否满足客户指定的交易判断条件。 挂单生效后,客户账户中相当于完成委托交易的资金或商品份额将被冻结,直至委托完成、取消或委托自动到期。 客户不能对被冻结的资金进行再交易、委托、提现、转账等操作,也不能对被冻结的商品份额进行再交易、委托等操作。

(3) 即时换仓

简称“头寸互换”,是指客户根据建设银行公布的各期实时月度合约价格,将当前月度合约持仓转换为下一月度合约持仓的交易方式。 掉期指令立即完成,否则无效。 换仓前后,客户的持仓类型、币种、货币性质、持仓方向保持不变。

换多头仓时,客户首先以银行当前合约的买入价平掉多头仓位,同时以银行标的合约的卖出价开立多头仓位; 换空头寸时,客户首先以银行当前合约的卖出价平仓。 空头仓位将根据价格平仓,空头仓位将根据目标合约的银行买入价开仓。

头寸掉期的类型分为按金额掉期头寸和按数量掉期头寸。 按额换仓时,建设银行按最大可开仓数量建仓,并根据换出合约平仓所得资金(换出仓位持仓成本)换入合约。 ±损益)。 交易单位的资金退回至客户的保证金账户。 按数量换仓时,如果换出合约平仓后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充足,则以相同方向开立相同数量的换入合约; 若换出合约平仓后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不足以开同方向仓位,则开相同金额的仓位。 若合约数量发生互换,则按照最大可开仓数量同方向建仓。 换仓操作仅适用于月合约,连续合约不支持换仓操作。

第四条 保证金管理

本业务多空交易均采用保证金模式。 交易前,客户须将足够的保证金从本业务绑定的往来账户转入保证金账户。 开仓时,中国建设银行将根据客户的开仓量和初始保证金比例,冻结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相应的资金。 平仓后,建行将根据客户平仓盈亏情况解冻相应保证金。

1. 保证金计算

保证金账户资金包括:保证金余额、持仓冻结金额、委托冻结金额和可用保证金余额等,相关计算规则如下:

(1)持仓成本=加权平均开仓成本价×持仓数量

(2)多头交易浮动盈亏=(当前客户卖出价-加权平均买入开仓成本价)×持仓数量

空头交易浮动盈亏=(加权平均卖出开仓成本价-当前客户买入价格)×持仓数量

(3)可用保证金=保证金余额-持仓冻结金额-委托冻结金额-浮动损失,

注:计算可用保证金时不考虑浮动利润。

(4)保证金比例=(保证金余额±浮动盈亏)/持仓成本。

该业务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分别设定初始保证金比例、预警保证金比例和强平保证金比例。 初始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开仓时所需的保证金与持仓成本的比例。 预警保证金比例是为控制客户资金风险而设置的保证金预警线。 强平保证金比例是为控制客户资金风险而设置的强制平仓。 定位触发线。

该业务初始保证金比例为100%,预警保证金比例为60%,强平保证金比例为50%。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根据市场风险、客户交易量、持仓情况等情况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相关调整将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官网等渠道提前公告。

2. 预警

中国建设银行每天都会重新评估客户保证金比例,并向保证金比例低于预警保证金比例的客户发送短信,提醒其及时关注自己的保证金状况。

3、强制平仓

中国建设银行将每日重新评估客户保证金比例,对保证金比例低于强平保证金比例的客户发送补充保证金短信通知,并将其纳入强平名单。 中国建设银行将对连续两个交易日仍在清算名单上的客户进行强制清算操作。 若发生强制平仓,中国建设银行将取消保证金账户下的所有委托交易,并按实时价格对该账户下的所有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强制平仓完成后,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强制平仓结果。

4. 保证金权利和义务

保证金账户资金不得挂失,不得直接提取现金,不得开具存款证明,不得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在账户商品交易过程中,如客户对中国建设银行有未清偿的债务,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事件发生,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划转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且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中国建设银行的客户债务。

客户应确保保证金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建行资金不足而造成损失的,客户承诺按照建行要求无条件补足保证金或提供新的有效担保,并赔偿建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客户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无法弥补客户的交易损失,中国建设银行有权继续向客户追索索赔,客户承诺无条件赔偿中国建设银行给其造成的损失。

客户应保证中国建设银行保证金账户资金质押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若中国建设银行的质押权因任何原因丧失或无法行使,或该权利被第三方主张,客户承诺无条件按中国建设银行的要求提供新的有效担保,并对中国建设进行赔偿银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客户有义务关注自身盈亏、中国建设银行的各项保证金比例调整情况以及自身保证金比例是否跌破警戒线、强制平仓线等所有相关信息。 客户可以通过电子渠道自主查询上述信息。

第五条 月度合同到期处理

月度合约到期后,客户的未平仓头寸将默认在结算日进行结算,或根据客户的提前指示在展期日进行展期。

1、到期结算

月度合约到期后,中国建设银行将按照合约到期结算价对客户到期持仓进行现金结算。 到期结算价由中国建设银行参考到期日对应的国际市场合约结算价和到期日确定。 采用中国建设银行23:30结售汇价等折算系数计算。

若相关交易所未能按时公布相应合约的结算价,中​​国建设银行将顺延使用下一交易日相关交易所的结算价,该合约的结算日相应顺延; 若下一交易日相关交易所仍未公布结算价,则建设银行将采用该行合约到期日收盘价为客户办理结算。

2.到期和展期

简称“展期”,特指月度合约到期时的到期处理操作。 中国建设银行将根据客户的指令,按照规则将到期合约的未平仓头寸展期至下一个合约。 根据展期类型,展期分为按金额展期和按数量展期。 转出合约数量为展期时客户持有的全部拟转让合约份额,转入合约数量根据展期类型确定。 展期前后,客户的持仓类型、币种、货币性质、持仓方向保持不变。

金额转账请参见金额互换规则。 建行将按照最大可开仓数量建仓,并按照展期期间合约平仓获得的资金(持仓成本±盈亏)转入合约。 若剩余金额不足以开仓,最小交易单位的资金将退回至客户的保证金账户。

按数量展期时,如果转出合约平仓后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充足,则同向开立相同数量的转入合约; 若转出合约平仓后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不足以开同方向仓位,则开相同金额。 如果数量转入合约,则按照同方向最大可开仓数量转入合约。

展期价格由中国建设银行参考到期日国际市场相应合约的结算价、中国建设银行到期日23:30结售汇价格等因素计算得出。

若相关交易所未能按时公布相应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中​​国建设银行将推迟下一交易日使用相关交易所的结算价,合约的展期日也相应顺延; 若下一交易日相关交易所仍未公布结算价,建设银行将按照合约到期日银行收盘价为客户办理展期。

客户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手动预留单次展期或设置系统自动展期。 自动展期一旦设置,将长期有效,直至客户手动取消。

3. 过期处理时间

对于月度合约,正常情况下,建设银行将在合约到期日24:00起冻结客户到期合约头寸并启动到期展期和到期结算操作,并于次日9:00恢复正常交易。

遇有国际市场重大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实际休息日按国家规定调整,或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各种国际政治、经济、突发事件影响时等因素,或受通讯故障、非银行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停电、市场暂停交易、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突发事件影响,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临时调整每月合同到期处理时间和处理规则,应尽早通过建设银行官网等渠道公布。

第六条 连续合约份额的调整

连续合约必须在份额调整日调整客户的头寸。 调整规则参照月度合约的金额展期规则设定。 调整前后资产价值保持不变。 具体而言,建行将按照份额调整前的价格对客户的连续合约持仓进行平仓,结转盈亏。 由此产生的资金(仓位成本±盈亏)将用于按照份额调整后的价格可开仓的最大数量进行建仓。 持仓获得的持仓即为份额调整后的持仓份额。 低于开仓最小交易单位的资金将退回至客户的保证金账户。

连续合同的“配额调整前价格”和“配额调整后价格”分别指配额调整日前一日同期合同的国际市场结算价、中国建设银行结售汇报价配额调整日前一天23:30的价格,以及其他因素。 转换。 若相关交易所未能按时公布相应合约的结算价,中​​国建设银行将推迟使用下一交易日相关交易所的结算价; 若下一交易日相关交易所仍未公布结算价,中​​国建设银行将以合约到期日收盘价来调整客户份额。

一般情况下,建行将在额度调整日00:00起冻结客户连续合约持仓并启动额度调整操作,并于9:00恢复正常交易。

遇有国际市场重大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实际休息日按国家规定调整,或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各种国际政治、经济、突发事件影响时等因素,或受通讯故障、非银行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停电、市场暂停交易、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突发事件影响,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临时调整连续合约的合约切换时间及份额调整规则应尽早通过建设银行官网等渠道公布。

第七条 制定和修改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制定、修改业务交易规则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告。

附:账户产品参数表

1.账户原油布伦特

品种名称

帐户 原油 布伦特

参考目标

纽约商品交易所 (NYMEX) 或伦敦洲际交易所 (ICE) 布伦特原油 (BRENT) 期货价格

报价单位

人民币/桶、美元/桶

最小交易单位

0.1桶

最低价格变动

0.01元/桶、0.01美元/桶、

最小结算单位

0.01元、0.01美元

合同期

1、2、3、4、5、6、7、8、9、10、11 和 12 月

保证金要求

初始 /预警 /强制清算保证金:100% / 60% / 50%

交易小时*

星期一:9:00-24:00

星期二至星期五:0:00-4:00; 9:00-24:00

星期六:0:00-4:00

产品分类

帐户能源

2.帐户原油WTI

品种名称

帐户原油WTI

参考目标

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西德克萨斯州中级原油(WTI)期货

报价单位

元/桶,美元/桶

最低交易单位

0.1桶

最低价格变化

0.01元/桶,0.01美元/桶/桶

最低定居单元

0.01元,0.01美元

合同期

1、2、3、4、5、6、7、8、9、10、11和12月

保证金要求

初始 /预警 /强制清算保证金:100% / 60% / 50%

交易小时*

星期一:9:00-24:00

星期二至星期五:0:00-4:00; 9:00-24:00

星期六:0:00-4:00

产品分类

帐户能源

3.帐户天然气

品种名称

帐户天然气

参考目标

Nymex Henry Hub天然气期货

报价单位

Yuan/百万英国热线单位,美元/百万英国热线单元

最低交易单位

100万英国热单元

最低价格变化

0.001元/百万英国热线单元,0.001美元/百万英国英国热线单元

最低定居单元

0.01元,0.01美元

合同期

1、2、3、4、5、6、7、8、9、10、11和12月

保证金要求

初始 /预警 /强制清算保证金:100% / 60% / 50%

交易小时*

星期一:9:00-24:00

星期二至星期五:0:00-4:00; 9:00-24:00

星期六:0:00-4:00

产品分类

帐户能源

4.帐户铜

品种名称

帐户铜

参考目标

COMEX 铜期货

报价单位

yuan/磅,美元/磅

最低交易单位

1英镑

最低价格变化

0.0001元/磅,0.0001美元/磅

最低定居单元

0.01元,0.01美元

合同期

3月,5月,7月,9月,12月

保证金要求

初始 /预警 /强制清算保证金:100% / 60% / 50%

交易小时*

星期一:9:00-24:00

星期二至星期五:0:00-2:00; 9:00-24:00

星期六:0:00-2:00

产品分类

帐户群金属

5.帐户大豆

品种名称

帐户大豆

参考目标

芝加哥贸易委员会(CBOT)大豆期货

报价单位

yuan/蒲式耳,美元/蒲式耳

最低交易单位

1 蒲式耳

最低价格变化

0.0001元/蒲式耳,0.0001美元/蒲式耳

最低定居单元

0.01元,0.01美元

合同期

1月,3月,5月,7月,11月

保证金要求

初始 /预警 /强制清算保证金:100% / 60% / 50%

交易小时*

星期一:9:00-24:00

星期二至星期五:0:00-2:00; 9:00-24:00

星期六:0:00-2:00

从周一至周五的20:30到22:30暂停交易

产品分类

帐户农产品

6.帐户玉米

品种名称

帐户玉米

参考目标

芝加哥贸易委员会(CBOT)玉米期货

报价单位

yuan/蒲式耳,美元/蒲式耳

最低交易单位

1 蒲式耳

最低价格变化

0.0001元/蒲式耳,0.0001美元/蒲式耳

最低定居单元

0.01元,0.01美元

合同期

3月,5月,7月,9月,12月

保证金要求

初始 /预警 /强制清算保证金:100% / 60% / 50%

交易小时*

星期一:9:00-24:00

星期二至星期五:0:00-2:00; 9:00-24:00

星期六:0:00-2:00

从周一至周五的20:30到22:30暂停交易

产品分类

帐户农产品

*交易从每月合同的开始日开始09:00,并在到期日停止; 在连续合同股份调整日,交易从00:00-09:00暂停。

石油炼化企业通过“变票”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作者:杨琳琳律师,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

增值税发票过票是什么意思_增值税票什么意思_增值税过票是什么意思

“换票”现象在石化行业时常发生。 企业通过“更名销售”,将化工产品等非应税产品变更为成品油等应税产品,并开具发票并流通。 这是因为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石油炼制企业将化学原料生产成成品油销售的行为属于消费税的情形。购买成品油转售时应缴纳消费税,但无需缴纳消费税。

A公司是一家石油炼制和加工公司。 与石化贸易公司B公司、石化贸易公司C公司达成协议:A公司从油田采购原油,并向B公司开具化工原料增值专用发票。 ,B公司向C公司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原油改为成品油。 B公司向A公司收取相应的“改制费”,然后C公司将成品油回售给A公司,A公司最终将原油加工成成品油出售。 A公司通过层层“更名销售”,已将其原有的化工原料转化为成品油销售,无需缴纳消费税。

增值税票什么意思_增值税发票过票是什么意思_增值税过票是什么意思

石油发票转换案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较大争议。 实践中,会出现三种结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税罪、无罪罪。

1、认为换油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理由:涉案企业之间不存在真实交易,在办理换票业务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税务发票与实际销售的商品名称不符,属于虚开增值税的行为。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相一致。

2、认为窜改石油发票行为构成偷税罪的理由:石化行业“窜改发票”行为仅逃缴消费税,并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 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构成逃税罪。 逃税。

(2019)皖十六兴初案第27号,Y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 曾两次发回重审。 经过多次审理,涉案各方最终被定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名改为逃税罪,刑期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认为:Y公司“换票”行为是通过虚构交易环节,在虚构交易环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的行为。 但Y某某通过“换票”的方式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非为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骗取国家税款,而是为了帮助下游企业从生产燃料的企业“转型”油。 为了流通燃料油企业进而逃避缴纳消费税,上述虚构交易环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换票”等都是最终逃避缴纳消费税的手段。 下游企业从Y公司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 扣除的税款是其在上一个交易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整个流转线路不存在增值税被骗的结果,即国税本质上并没有被骗。 因此,Y××虽然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主观上并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客观上也没有造成国家税款被骗取的情况。 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发票犯罪。 检方指控Y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我们不予支持。 Y某某主观上以帮助下游企业逃避缴纳消费税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商品交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票”等欺骗手段,导致逃逃消费税42231248724元。 远远超出应纳税额30%以上,其行为符合偷税罪构成要件,应当以偷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认为改换油票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理由:改换油票行为实际上是一种逃税行为,涉嫌犯罪行为属于逃税行为。 但是,逃税罪是有税收处罚的前提条件的。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已缴纳应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缴。”追究刑事责任。 因逃税行为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处以二年以下罚款的,有“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纳税人涉嫌偷税漏税的案件,税务机关应当首先对纳税人作出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 纳税人未按照税务机关规定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或者五年内因偷税漏税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税务机关第二次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进而逃税的,行为人将以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人已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2017)皖0121行初326号某石化企业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的“异名销售”行为经认定不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被告V冒用他人名义设立F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被告V使用F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与S化学株式会社、H化学株式会社等公司等所实施的案件事实中的个人虚假财务报表第(一)项、第(二)项属于循环虚假财务报表; 虚假财务报表显然不是为了减税的目的。 他们对虚构的销售和虚构的购买纳税。 客观上,进口货物无法抵扣税款,造成国税损失。 从罪刑相称原则分析,不区分行为人的目的和造成的损害,会导致处理结果不公平,偏离实质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虽然采用了简单罪名,但从立法目的和立法体系可以判断,本罪侵犯的客体较为复杂,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安全。 刑事 法律对危害国家税收收入罪的规定,都是以保证国家税收收入不流失为根本目的。 因此,被告人V的上述第(一)、(二)项行为,没有造成国家税收的损失,依法不构成犯罪。 第(3)项交易系真实的原油购销行为,被告V只是在销售过程中违规更改了商品名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列举,以不同名义销售不属于解释所列的三种行为,依法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V公司关于传播虚假信息、冒名销售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有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采纳。

增值税发票过票是什么意思_增值税票什么意思_增值税过票是什么意思

本文认为,换票行为的本质是逃税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如果行为造成国税(消费税)损失,行为人还应追究逃税罪,而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简单来说:

换油者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骗取增值税,而是为了少缴纳消费税。

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税款抵扣,多是通过增加投入减少企业应纳增值税额。 在石油发票换票案中,涉案企业虚开发票、换票交易的目的并非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虚抵增值税,而是为了阻止石油炼化企业缴纳消费税。 。

每吨成品油1000元的消费税,是炼化企业虚缴税款的动力。

更改发票的行为实际上并没有造成国家增值税的任何损失。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有侵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安全的双重性质。 这种行为的后果是国家增值税的损失。 在整个油票兑换过程中,整个交易过程中交易主体之间的每一笔交易都存在实际的货物流动,各交易主体按照实际交易金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即使下游扣除了虚假增值税。发票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的损失。 由于涉案企业“更名销售”,税务机关收到的增值税持续增加,这意味着国家并没有损失增值税。

为什么要通过开具虚假专用发票的方式主动缴纳增值税,同时改开发票来逃避消费税? 因为成品油的消费税税率远高于增值税税率。

在油改单案中,对于炼油化工企业来说,这是一种逃避消费税的行为; 对于改单、通过单据的企业来说,是一种协助逃避消费税的行为。

因此,改油案涉案公司的行为虽然符合虚假发行性质,但不应认定为虚假发行罪。 由于这种改票行为是基于真实的石油贸易业务,在整个改票链条中,除未如实缴纳消费税外,各个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均如实缴纳,不会造成任何损失。国家增值税的损失。 更改或传递发票的下游企业帮助上游企业隐藏其生产环节。 上游企业只是逃避消费税义务,并不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骗取国家增值税。

同时,石油发票互换案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逃税行为。 行政措施是事前采取的,应当通过行政手段予以规范。 是否构成逃税罪,取决于是否符合逃税罪的定罪条件。

石油炼化企业“变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石油行业“换票”现象一直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企业采用“转名销售”的方式,将消费税非应税产品转为消费税应税产品,开具发票并进行流通。 根据相关规定,石油炼化企业将化工原料生产成成品油销售的,应当缴纳消费税; 而购买成品油转售则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在此背景下,某石油炼制加工企业(A公司)与两家石化贸易公司(B公司、C公司)达成协议,以不同名义销售实现免征消费税。 具体来说,A公司从油田采购原油,向B公司开具名为化工原料油的增值专用发票。B公司向C公司销售时,将原料油改成成品油,向A公司收取“变更费”。 最后,C公司将成品油回售给A公司,A公司将原油加工成成品油并销售。 通过这种层层更名的销售方式,A公司成功将原本需缴纳消费税的化工原料油转变为成品油进行销售。

增值税过票是什么意思_增值税发票过票是什么意思_增值税发票有过期吗

这种涂改石油发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很大争议,出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偷税罪、无罪罪三种不同的结果。 一方面,这种换票行为之所以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因为涉案企业之间不存在真实交易,而开展换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发票与实际销售的商品名称不符,属于违法行为。 其违反了国家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也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损失,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相符。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这种换发票行为只是逃避了缴纳消费税,并没有造成国家增值税的流失。 因此,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应认定为逃税罪。 事实上,石油票据互换案的判决一直存在争议。 例如,2019年发生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Y被指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税款抵扣。 此案几经审理,罪名最终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逃税,原无期徒刑改为六年有期徒刑。

增值税发票过票是什么意思_增值税过票是什么意思_增值税发票有过期吗

针对这一问题,应更加严格地审查企业间交易的真实性,避免选票变动的情况发生。 同时,还要加强立法和监管,明确石油炼化企业应纳税种,加强对发票欺诈行为的查处。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收的公平和企业的合法经营。 面对石油发票折算问题,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平衡税收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企业也需要合理减轻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因此,我们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既能保证税收合规,又能为企业提供一定的减税政策。 这不仅需要政府的积极行动,也需要企业的配合和共同努力。 最后,对于读者来说,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更好地加强对石油换单行为的监管和打压。 您认为政府应如何加强对此问题的管理? 您对企业减轻税负有何建议? 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意见和想法。 标题: 更改石油账单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增值税发票过票是什么意思_增值税过票是什么意思_增值税发票有过期吗

法院判决引发争议 简介:近日,石油发票互换案的判决引发广泛争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没有骗取国家税收的意图,因此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但也有人认为,被告的行为本质上是逃税,应追究逃税刑事责任。 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第一段:判决引起争议。 改油换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近期石油票据互换案的判决引发广泛争议。 法院认为,被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被告的主观故意并非骗取国家税收,而是帮助下游企业逃避缴纳消费税。 但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本质上是逃税,应该追究逃税刑事责任。 那么,更改油费账单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第二款:判决争议。 在这起油票互换案中,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不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因此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他们认为,被告通过换票的方式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非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骗取国家税款,而是帮助下游企业逃避缴纳消费税。 因此,他们的结论是,被告的行为并未导致国家税款被诈骗。 然而,这一判决引发了广泛争议。 有人认为,虽然被告人的主观故意不是骗取国家税收,但其行为本质上属于逃税行为。 被告采用虚构交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换票等欺骗手段,使下游企业逃避消费税。 被告的行为导致大量逃税消费税资金,远远超过应纳税额的30%以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行为符合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款:改换油票行为的实质是逃税。 对于油票改签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争议,我们需要从偷税漏税的角度思考。 涂改石油发票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逃税行为。 被告通过虚构商品交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换开发票等方式,帮助下游企业逃避缴纳消费税。 这些行为大大减少了消费税的缴纳金额,严重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

但逃税罪设有税前处罚条款,即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被告人可以补缴应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有人认为,被告的行为不构成逃税,因为他们可以通过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来逃避刑事责任。 然而,这种观点忽视了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和其行为的客观结果。 被告的目的是帮助下游企业逃避缴纳消费税,并通过虚构交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换发票等欺骗手段达到这一目的。 尽管被告的行为可能没有直接导致国家税收被骗取,但其行为扰乱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 因此,被告人应以逃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结论:争议仍未解决。 您如何看待石油改签行为? 对于石油改签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争议,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的客观结果。

虽然法院认为被告没有骗取国家税款的意图,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也有人认为被告的行为本质上是逃税,应追究逃税刑事责任。 在我看来,改油票的行为是一种逃税行为,涉嫌犯罪的行为应该是逃税行为。 虽然税收处罚优先条款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可以逃避刑事责任。 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破坏税收秩序,应受到相应的刑事追究。 最后我想提一个问题,您如何看待油票互换是否构成犯罪? 您认为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欢迎留言讨论。 “更名销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不构成犯罪。 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某石化企业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没有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依法不构成犯罪。

对于本案中的“假名销售”,法院指出,虚假销售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扣税。 客观上不可能先对虚构的销售行为纳税,然后再对虚构的购货行为进行税收抵扣。 税收损失。 因此,该行为不构成犯罪。 针对此类案件,法院认为,不区分行为人的目的和造成的损害,会导致不公平的待遇结果,偏离实体正义。 刑法对危害国家税收犯罪的规定,都是以保证国家税收不流失为根本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构成犯罪。 但从立法目的和立法体系来看,该罪侵犯的客体复杂,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安全。 因此,对于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的“以不同名义销售”,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纳税人涉嫌偷税漏税的案件,税务机关应当首先对纳税人作出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 如果纳税人不遵守纳税义务,只有在企业决定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情况下,或者企业在五年内因偷税漏税受到过刑事处罚的,才会追究偷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被税务机关二次行政处罚并逃税的。 。 行为人已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对于“异名销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应根据实体公正原则进行判断。 行为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和监管,从源头上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同时,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共同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对于转用石油发票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存在争议。 本文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本质是利用专用发票骗取税款抵扣,而油品发票转用罪的本质是逃避消费税。

涂改石油发票的行为并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因此不应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但涉案公司如果存在逃税行为,则应以逃税罪追究其责任。 本文旨在探讨涂改石油发票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区别,以及如何更有效地打击此类行为。 对于涂改石油发票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直存在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列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指以虚构的方式骗取、抵扣增值税的行为。 但换油发票的实质并不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税款抵扣,而是为了逃避消费税。 石油交换背后的动机是为了逃避消费税。 根据国家规定,每吨成品油征收消费税1000元,而增值税税率则相对较低。 因此,涉案企业虚开发票及发票交易的目的并非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虚抵增值税,而是为了阻止石油炼制企业缴纳消费税。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改变石油账单的行为可以被视为逃避消费税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以虚构的形式骗取税款扣除的罪。 犯罪分子利用虚构交易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通过抵扣这些虚假税款来减少企业应纳税额。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主要行为人是通过虚开专用发票骗取税款抵扣的企业。 在油费变更案中,涉案企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骗取增值税。 因此,涂改石油发票的行为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此外,石油发票兑换行为并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收入的损失。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有侵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安全的双重性质。 这种行为的后果是国家增值税的损失。 然而,在油票兑换行为中,整个交易过程中,交易主体之间存在实际的货物流动,各交易主体按照实际交易金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即使下游扣除了虚假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的任何损失。

由于涉案企业“更名销售”,税务机关收到的增值税持续增加,这意味着国家没有损失增值税。 虽然换油发票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涉案企业如果存在逃税行为,应当以逃税罪追究其责任。 涉案企业通过换票行为逃避消费税的目的是少缴税款。 这种行为给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失。 为更有效地打击油票欺诈行为,应加强税务监管,加大对涉嫌逃税企业的打击力度。 综上所述,窜改石油发票的实质是为了逃避消费税,而不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虽然石油发票互换行为没有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但涉案公司如果存在逃税行为,应以逃税罪追究其责任。 为更有效地打击油票欺诈行为,应加强税务监管,加大对涉嫌逃税企业的打击力度。 油票互换案中应如何认定逃税行为? 石油改签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疑问之一是涉案公司的换汇行为是否构成虚假交易罪。

本文认为,对于石油炼化企业来说,换发票是一种逃避消费税的行为; 对于换、转发票的企业来说,换发票是一种协助逃避消费税的行为。 涉案公司改票行为虽然符合虚假开具性质,但不应认定为虚假开具罪。 石油改单案中的改单行为是基于真实的石油贸易业务。 除了整个换票链条上没有如实缴纳消费税外,每个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都如实缴纳,不会产生国家增值税。 损失。 因此,下游企业更改或传递发票有助于上游企业隐藏其生产环节。 上游企业只是逃避消费税义务,并非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功能骗取国家增值税。 相比之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对国家利益的损害更大,因为虚开专用发票的目的是骗取国家增值税,给国家财政造成直接损失。 当前,行政手段应是首选。 石油发票互换案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逃税行为,应通过行政手段予以规范。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对变更或通过投票的企业,可以采取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

行政措施的优点是迅速有效,能够及时制止逃税行为。 但行政处罚也有缺点,如罚款数额不能太高、吊销营业执照不能太频繁等。 是否构成逃税罪,取决于是否符合逃税罪的定罪条件。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逃税,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 如果改变选票的行为符合逃税的条件,那么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适用逃税罪时,要注意不要将换票行为与虚开发票行为混为一谈,也不要轻易将行政处罚转为刑事责任。 总之,油票互换案中是否存在偷税漏税问题,应当具体情况具体认定。 对变更、通过表决权的企业,应当通过行政手段予以监管,对符合逃税罪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涉税企业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遏制偷税漏税行为。 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快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水平。

军武榜:欧洲再次公布新计划,剑指美元霸权

欧洲再次公布新计划,瞄准美元霸权。 图片/内容:军事排名

自从美国公布了伊朗石油进口豁免国家名单后,欧洲国家就一直很憋屈,因为美国对中国、印度、日本等多个国家给予了豁免,却只漏掉了几个主要国家。欧盟。 这让一直把自己视为美国盟友的欧洲国家感受到了来自特朗普的深深恶意。

而且,11月13日,美国财政部突然宣布,伊朗央行的结算服务已被SWIFT中断。 这意味着,除了伊朗石油暂时豁免外,法国、德国等其他国家都受到了美国的严厉惩罚。 挡在了门外。

伊朗原油输入中国问题 昆仑银行贡献_昆仑银行为什么敢做伊朗业务_伊朗昆仑银行属于什么银行

当然,欧盟并不愿意就这么投降。 以德国、法国为首的许多欧洲国家已经开始“挑战”美国,着手建立欧洲自己的独立于美元、取代SWIFT的结算系统。 这使得欧盟主宰世界成为可能。 美国在贸易结算方面感受到了相当大的挑战和威胁。

而欧洲刚刚又传出一声惊雷:欧盟委员会将提议使用欧元作为欧盟成员国与第三国之间能源合同的默认货币,并制定原油欧元定价的基准价格,并呼吁成员国各国与第三国政府进行谈判。 协议中使用欧元作为默认货币; 推动商品交易所进一步发展以原油和制成品为主的欧元衍生品合约。

这意味着什么?

即欧盟想要绕开美元,直接使用欧元作为原油结算货币。 不仅会用欧元购买伊朗石油,还会直接用欧元购买其他国家的能源。

欧盟委员会此举可以说是对美元霸权的直接攻击。 这是一个将奶酪搬上美国餐桌的明确计划。

很多国家都在帮忙,伊朗也即将起死回生。

当然,欧盟的这一决定将为受到美国制裁的伊朗带来巨大的好处。 欧盟是伊朗第三大贸易伙伴,双方拥有价值数百亿美元的能源合同。 一旦美国的制裁导致欧洲和伊朗无法开展正常贸易,将会给双方造成巨大损失。

在欧盟主动以实际行动反对美国退出伊核协议的同时,其他国家也开始加入反对美国霸权行为的行列。

第一个是中国。 12月2日起,中国昆仑银行重启与伊朗银行的结算业务。 不仅如此,中国还宣布将于12月与伊朗启动另一家银行合作,为伊朗石油进口提供便利。 中国并没有被美国的制裁吓倒。 相反,中国与伊朗的合作更加密切。 伊朗石油部长上个月宣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已取代法国道达尔公司参与伊朗价值数十亿美元的南帕尔斯天然气项目。 最大的投资者。

伊朗原油输入中国问题 昆仑银行贡献_昆仑银行为什么敢做伊朗业务_伊朗昆仑银行属于什么银行

在其他外国企业纷纷撤出伊朗的同时,我们企业却正在进入伊朗能源领域,其中所表达的立场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亚洲国家恢复与伊朗合作。 日本和韩国一度停止从伊朗进口石油,但现在已与伊朗重启新协议谈判,并计划继续进口伊朗原油。 日本和韩国虽然一直追随美国的脚步,但对进口能源的极度依赖,让两国不再看重美国的面子。 当然,亚洲另一个国家印度也在继续购买伊朗石油。 尽管美国一再威胁,印度仍不屈服。

最后是俄罗斯。 作为美国的死敌,俄罗斯不断与伊朗开展石油合作。 尽管美国最近因一家俄罗斯石油公司帮助两家叙利亚石油公司从伊朗进口石油而惩罚了九名俄罗斯和伊朗个人和公司。 但俄罗斯并没有退缩。 美国似乎对俄罗斯的制裁数不胜数,所以并不关心这两个。

美国口口声声要把伊朗原油出口减少到零,却被现实打脸。

不少国家开始对美元说不,美元霸权的黄昏时刻即将到来。

由于美国的不公,不仅欧盟对美元发起了反击,其他很多国家也开始去美元化。

(一)伊朗央行近日宣布人民币将取代美元成为主要货币。

(2)中国正在积极开发自己的SWIFT替代支付系统(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

伊朗原油输入中国问题 昆仑银行贡献_昆仑银行为什么敢做伊朗业务_伊朗昆仑银行属于什么银行

(3)俄罗斯在向中国出口原油的过程中完全实现了无美元交易。

(4)卡塔尔退出石油输出国组织,开始远离石油美元。

(5)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去年宣布该国已开始使用人民币代替美元对石油定价。

这么多年,美国依靠美元一次又一次地剪世界的羊毛,让很多国家深受其害。 此外,特朗普上台后,随意挥舞对他国制裁大棒,迫使各国不得不搁置美元,另谋出路。 此时,人民币成为许多国家的理想选择。

美元的黄昏即将来临,黑夜过后我们将迎来人民币的黎明。

伊石油部:伊朗石油出口或冲破桎梏而继续交易石油

尽管美国自今年5月起收紧了对伊朗石油的出口制裁,但不会为部分买家购买伊朗石油提供豁免。 11月4日,美国财长在以色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美国对伊朗石油经济的制裁远未结束,将继续加大对伊朗的经济压力。

昆仑银行收伊朗货款_伊朗昆仑银行属于什么银行_伊朗原油输入中国问题 昆仑银行贡献

而就在10月,美国财政部对伊朗央行实施了最高级别的美元结算限制和其他经济制裁。 因为伊朗中央银行是伊朗经济最后的资金来源,这意味着伊朗政府购买并发行美元。 主权债务和黄金等其他大宗商品以美元结算的限制收紧,在此情况下,伊朗改变了石油出口的策略和方向。

《伊朗日报》援引伊朗港口与海事组织一位高管的话说:“我们港口的石油出口绝对没有停止。” 他进一步解释说,伊朗石油和石油产品的出口与前几个月一样继续。 。

事实上,BWC中文网多次强调,从表面上看,伊朗将无法通过美元支付渠道正常与海外买家进行石油贸易。 不过,有迹象表明,伊朗在正式与美元决裂后,可能正在突破束缚,继续进行石油贸易。 从上述最新消息可以看出,在美元升级对伊朗石油出口的限制之后,伊朗并没有失去发展新客户的机会。 机会。

伊朗昆仑银行属于什么银行_伊朗原油输入中国问题 昆仑银行贡献_昆仑银行收伊朗货款

随后,伊朗消息人士上周告诉路透社,伊朗石油公司正在全球谨慎地寻找二手油轮,以取代其老化的船队,并在受到美元限制影响的情况下保持主要原油出口的畅通。

最新进展是,伊朗石油部副部长表示,伊朗已动用一切资源在灰色市场出售石油。 我们动员了全国所有的资源,在灰色市场上出售石油。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美国人将继续我们的石油出口。

作为下一步的应对措施,伊朗石油工业已经为此做好了计划。 伊朗正在扩大石化商品的出口,并找到了新的买家来弥补石油销量的下降。 到目前为止,伊朗已从石化产品出口中获益。 110亿美元。 此外,伊朗正准备将加密货币挖矿合法化,以帮助该国增加税收。 同时,它还宣布将发行自己的加密数字货币,以绕过美元的交易限制,并使用原油和黄金作为实物抵押品。

伊朗昆仑银行属于什么银行_伊朗原油输入中国问题 昆仑银行贡献_昆仑银行收伊朗货款

这也意味着伊朗将成为继委内瑞拉之后第一个拥有以石油和黄金储备为支撑并用于结算石油交易的国家加密货币的国家,并希望加密货币能够打破美元的交易限制和封锁,实现石油经济成为富人和摆脱经济困境,寻找石油货币化的另一条出路。

但过去几周,最新消息显示,Facebook加密货币项目Libra、PayPal、eBay等部分合作伙伴,因监管不确定性,相继宣布退出加密货币项目。 这或许也意味着全球使用加密数字货币去美元化的举措可能面临倒退。

几周前,美国财长坚称Libra项目将对美国国家金融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正如历史所表明的那样,美联储不喜欢竞争并不奇怪。 事实上,作为一种数字货币,像伊朗、委内瑞拉这样的加密货币仍有可能受到美元清算系统的封锁和追踪,并受到美国银行系统的监管。 就在此时,事情又发生了变化。

昆仑银行收伊朗货款_伊朗昆仑银行属于什么银行_伊朗原油输入中国问题 昆仑银行贡献

中国、俄罗斯和欧洲多国在伊朗石油问题上通过多种举措打出王牌。 与此同时,中国、俄罗斯、伊朗和土耳其作为欧亚经济一体化的四个关键载体,正在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为了绕过美元的投资和结算机制,欧亚经济联盟正在开发一个无美元支付系统的共同系统,并与包括中国和伊朗在内的一系列合作伙伴签订了贸易协定。

两周前,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援引俄罗斯当局最新讲话称,鉴于当前国际金融等领域普遍存在日益增多的限制措施,欧亚国家必须增加经济联盟内本币结算。 目前,俄罗斯和伊朗已经开展了包括能源在内的贸易,并将支持本币结算。

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印度近期提出了继续购买伊朗原油的计划。 该计划是用印度卢比交易伊朗石油,以规避美元的限制。 与此同时,法国、德国、英国和欧盟的代表也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欧盟誓言继续与伊朗进行贸易,并将继续购买伊朗原油。 紧接着,欧盟也宣布了全面的新计划,挑战美元在全球市场的主导地位,比如加强欧元的全球储备货币地位。 地位并计划推出以欧元计价的原油期货合约等。

伊朗原油输入中国问题 昆仑银行贡献_伊朗昆仑银行属于什么银行_昆仑银行收伊朗货款

最新进展是,俄罗斯媒体RT援引欧盟高级代表两周前的话说,8个欧盟国家已加入INSTEX,以规避美国经济制裁和与伊朗的贸易往来。 此外,瑞士和比利时两个国家也将加入INSTEX。 紧随其后,伊朗预计将在今年批准该协议。

此外,为了防止因美元限制而流失外国客户,伊朗早在去年11月就已经在中国大连的保税仓库储存了超过2000万桶原油,并决定了哪些客户将这些原油出售给。 这也为伊朗石油在5月份遭受史无前例的美元金融限制打击后,提供了继续出口石油的选择。

因此,几个月前,伊朗央行正式宣布将人民币列为该国三大外汇货币,取代美元。 这一举措将非常关键。 不仅如此,中国炼油巨头还宣布于去年5月签署了首份以人民币原油期货计价的中东原油进口协议。 接下来,据路透社分析,计划签署更多此类合同。

昆仑银行收伊朗货款_伊朗昆仑银行属于什么银行_伊朗原油输入中国问题 昆仑银行贡献

另一方面,最新数据显示,人民币原油期货也在扩大其在亚洲市场原油的定价能力。 新的石油货币体系是否有外国投资者的积极参与体现了定价权。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9月,我国已成为全球最活跃的原油期货交易市场,注册期货交易账户超过8万个。 因此,布局这些货币或石油货币被认为是伊朗石油公司未来继续拥有突破美元限制的最后一张王牌。

昆仑银行收伊朗货款_伊朗昆仑银行属于什么银行_伊朗原油输入中国问题 昆仑银行贡献

这意味着伊朗的经济活动将扩大人民币的国际使用,伊朗经济去美元化正在迈出重要而关键的一步。 这也意味着美元不会受到影响。 分析指出,伊朗可能使用人民币与中国石油公司进行石油结算交易。 同时,伊朗将人民币列为三大主要兑换货币后,也可以使用人民币购买石油。 中国商品将增加经贸往来,为伊朗经济注入新活力,也让更多中国商品进入西亚和欧洲市场。 对此,日本经济新闻分析称,这或将成为人民币的东风。

昆仑银行收伊朗货款_伊朗昆仑银行属于什么银行_伊朗原油输入中国问题 昆仑银行贡献

伊朗 德黑兰 1

比如,去年11月,130多家中国企业在伊朗举办中国品牌产品展,就是最生动的注脚。 与此同时,中伊在其他非能源贸易领域的合作也在不断扩大。 例如,从中国进口中间产品和技术服务对于伊朗产业供应链的发展至关重要。

不仅如此,中国和俄罗斯目前也在积极开发自己的跨境支付系统和数字货币系统。 据悉,该系统目前正在与伊朗、土耳其等国家洽谈,以方便系统对接。 此前,据伊朗工商业矿农商会消息,昆仑银行已宣布,将在今年12月底前继续与伊朗开展银行交易,且仅使用人民币进行金融交易结算。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