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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关联交易

上交所:对*ST观典、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明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南方财经7月21日电,7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明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决定指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明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 2022 年至 2023 年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导致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报告书》和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 2024 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

(三)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公司未及时披露 2024 年12 月至2025 年4月资金占用,公司治理不完善

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明,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振冰,时任总经理程宇,时任财务总监刘亚恩、王彦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旭明予以通报批评;公开认定高明3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 年内不接受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3 年内不接受高明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ST观典收监管“组合拳”:涉关联交易与担保违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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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T观典,证券代码:688287)同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5 号)以及《关于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明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振冰、刘亚恩、王彦、程宇、李旭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27 号。此次处罚直指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多项违规行为。

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资金占用迟至收回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ST观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事项。*ST观典未及时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事项,2022年8月至12月发生额为1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5%;2023年发生额为14,48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0%。直到2024年12月6日,*ST观典才收回上述被占用资金。

对外担保事项违规,多笔担保未依规披露

此外,*ST观典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ST观典为北京际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鑫致远、李军等法人和自然人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为17,300万元,未履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其中,2022年6月至12月,*ST观典累计违规担保金额为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0%;2023年,*ST观典累计违规担保金额为8,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1%。*ST观典 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报告期内的担保事项分别为12笔、16笔、13笔、16笔,担保金额分别为25,992万元、32,292万元、17,500万元、20,5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36%、32.32%、16.49%、20.38%。

此次北京证监局的处罚,凸显了*ST观典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严重缺陷,也给市场敲响了警钟,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齐鲁银行收到千万级罚单 不良率下降但逾期贷款增长

去年前三季度投资业务增幅显著。

2024年一开年多家银行相继收到罚单,其中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银行”,601665.SH)更是收到千万级别的罚单。

1月2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齐鲁银行因存在关联交易贷款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房地产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同业投资业务管理不到位、违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结构性存款交易运作和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以信贷资金购买本行不良资产、承兑汇票业务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问题;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费用、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管理不到位等15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约1495.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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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齐鲁银行成立于1996年6月,曾于2004年吸收澳洲联邦银行入股,目前澳洲联邦银行是齐鲁银行第一大股东。2021年6月,齐鲁银行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上市。

投资收益同比上涨

实际上,自齐鲁银行上市以来,这并不是第一次收到大额罚单。去年8月,齐鲁银行因存在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使用格式条款;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等8项违法违规事实,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63.78元,罚款297.5万元。

业绩方面,近几年来,齐鲁银行营收和净利润持续增长。年报显示,2020年至2022年,该行分别实现营收79.36亿元、101.67亿元、110.64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5.45亿元、30.72亿元、36.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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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前三季度,该行实现营业收入90.97亿元,同比增长8.24%;净利润29.68亿元,同比增长16.01%。

资产方面,截至去年三季度末,齐鲁银行资产总额5684.91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2.35%;贷款总额2933.84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4.04%;存款总额4041.15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5.58%。

去年齐鲁银行各项业务中,投资业务表现亮眼。该行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10.73亿元,同比增长52.02%。

对此,在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齐鲁银行表示,去年债券市场波动幅度进一步加大,该行持续强化研究,主动把握市场趋势和波动带来的机会。一是加强市场行情研判,统筹债券、基金等各类资产的配置,动态调整资产布局,促进投资收益快速增长;二是积极开展债券市场波段交易,不断丰富交易策略,特别是抓住三季度市场较好的机会,锁定投资收益。

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

盈利能力方面,齐鲁银行以利息净收入为主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年报显示,2022年该行实现利息净收入85.75亿元,同比增长14.56%;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7.50%。2023年前三季度该行实现利息净收入67.61亿元,同比增长8.24%。

不过,近几年齐鲁银行净利差和净息差持续收窄。2020年至2022年,该行净利差分别是2.14%、1.93%、1.87%;净息差分别是2.15%、2.02%、1.96%。到了2023年三季度末,该行净利差和净息差继续下滑到1.73%和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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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质量方面,近几年齐鲁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从2020年的1.43%下降到2023年三季度末的1.26%。

值得注意的是,齐鲁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的同时,逾期贷款却不断增长,占贷款总额比例也在不断上升。截至2022年年末,该行逾期贷款为25.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94亿元,逾期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为0.99%,较上年末增加0.09个百分点。到了2023年上半年末,该行逾期贷款上升到30亿元,逾期贷款占贷款总额比例为1.06%,较2022年末上升0.07个百分点。

同时,近几年该行不断加大信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力度。年报显示,2020年至2022年,齐鲁银行分别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7.26亿元、40.51亿元、41.51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该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07亿元。

大公国际发布的齐鲁银行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显示,该行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源于贷款和债权投资。该行持续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信贷资产质量有所改善,拨备覆盖率不断提升,信用风险抵御能力较强;该行非标投资规模持续压降,但仍维持一定规模,且部分投资项目出现不良,需持续关注减值风险及未来处置回收情况。

贷款方面,齐鲁银行此次被罚主要是存在房地产贷款以及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2023年半年报显示,该行公司贷款不良率较高的行业为房地产业。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该行房地产业贷款余额为53.55亿元,占比为1.89%,但是不良贷款率却达到了6.77%,较2022年年末增加4.26个百分点。

齐鲁银行表示,该行房地产业贷款规模持续下降,不良贷款抵押物价值较高,行业不良率的波动对整体资产质量指标影响较小;该行将持续加强风险识别,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确保整体资产质量稳中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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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该行个人贷款余额为816.18亿元,占比为28.81%,不良贷款率为0.97%,较2022年年末增加0.01个百分点,较2021年年末增加0.36个百分点。

对于齐鲁银行其他行业的贷款情况,大公国际指出,截至2023年6月末,该行贷款行业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建筑业合计贷款占比为 48.30%,其中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是公司不良贷款的主要来源,客户以易受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的中小企业为主,该行未来将面临一定的信贷资产质量管控压力。

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无违规问题

此外,齐鲁银行此次被罚还存在关联方贷款违规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其保荐机构曾于2023年4月23日对齐鲁银行2022年度有关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报告显示,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完成之日,齐鲁银行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公允、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齐鲁银行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公告显示,齐鲁银行于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议案显示,2022年齐鲁银行对关联自然人的授信余额为0.61亿元,而2023年对关联自然人的预计授信额度竟然提升到了2.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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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表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中国铀业已回复深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专注于天然铀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于8月8日在深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与中核集团关联交易,关于期后业绩,关于毛利率等。

关于与中核集团关联交易。公司表示,中核集团作为国内唯一拥有完整核燃料循环产业的集团,在我国核科技工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发行人主要产品天然铀是核工业发展的基础原料,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位于核电产业链中,基于核燃料的加工及使用需求向发行人采购天然铀,采购天然铀均用于核燃料的生产加工环节;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天然铀的最终实现销售或使用情况良好,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关联销售调节业绩的情形。

关于期后业绩。公司表示,天然铀价格下降可能导致发行人自产天然铀产品的销售利润出现下滑;对于外购天然铀产品而言,销售定价下降导致销售收入减少,但是销售定价模式中采用较长的市场价格参考区间平抑了市场价格下降的影响,从而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利润水平;此外,发行人可以通过主动减少与全球现货市场参与者的交易量从而降低国际天然铀贸易业务业绩下滑的风险。

未来期间,由于天然铀市场供需缺口预计长期存在,市场价格预测长期平稳增长,加之发行人长贸协议定价的固定价部分能够锁定价格下限从而避免自产天然铀产品亏损,市场价部分能够平抑市场价格下降的负面影响从而一定程度上保障外购天然铀产品的利润水平,因此综合来看,发行人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较小。

关于毛利率。公司表示,发行人自产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的单位成本预计发生小幅上涨,但整体仍趋向于保持稳定;在全球天然铀价格长期企稳上升的背景下,发行人自产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的毛利率可能在未来短期内存在小幅下降的风险,但预计该下滑趋势不会长期持续,毛利率长期将保持稳定。

发行人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的未来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主要受向中国核电及华能核电销售外购天然铀的未来平均毛利率变动趋势的影响。结合 UxC 公司的未来天然铀价格预测情况,在短期内市场价格小幅回落时,发行人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可能有所上升;在长期市场价格增长时,发行人外购天然铀产品销售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但是鉴于长期市场价格的增长速率较为平稳,因此毛利率的下滑不具有持续性,长期来看毛利率水平将趋于稳定。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进行了回复。

同壁财经了解到,中国铀业是专注于天然铀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的矿业公司,主要从事天然铀资源的采冶、销售及贸易,以及独居石、铀钼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

精选层扫描 | 一年不到股价大涨近4倍,关联方“呵护”的长虹能源何时能脱胎?

长虹能源(836239.NQ)绝对算得上精选层里的明星,年初22.58元的发行价,大半年下来如今股价已到了110元一线,涨幅近4倍,令当时获配的投资者赚得盆满钵满。不过长虹能源的一路成长,也都离不开关联方的“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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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长虹能源成立于2006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6.93亿元,控股股东长虹集团持有公司60.28%的股份。

长虹能源主要从事环保锌锰电池和高倍率锂离子电池研产销,其中以碱性锌锰电池和圆柱型高倍率锂离子电池产品为主。公司的锌锰电池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设备、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等下游领域;公司的高倍率锂离子电池主要用于电动工具、园林工具以及吸尘器等细分领域。长虹能源的碱性锌锰电池大约占营收的63%,锂离子电池大约占30%。

2017年至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长虹能源的收入分别为8.14亿元、10.71亿元、14.17亿元、19.52亿元、13.9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403.31万元、6187.34万元、1.05亿元、1.62亿元、1.27亿元。其毛利率也是稳中有升,2017年时为20.59%,2021年上半年的毛利率为25.57%。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靓丽的财务数据背后,无论是销售还是采购,长虹能源的关联交易都是不小的比例。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16963.11万元、19600.02万元、20109.86万元和6472.4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83%、18.31%、14.19%和8.41%;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13885.8万元、16944.3万元、17181.73万元和7151.91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1.47%、20.01%、15.73%和12.36%。

比如从定期报告可见,长虹能源会向四川泰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飞狮电池有限公司、四川长虹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无锡凯悦电源配件有限公司等进行采买,会向深圳市飞狮电池有限公司、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销售,甚至在接受劳务上,也有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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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长虹能源还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长虹财务公司)开展了存贷业务等关联交易,该财务公司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受四川长虹(600839.SH)控制。据2020年数据,长虹能源与长虹财务公司资金往来及利息20.63亿元,与长虹财务公司票据业务1.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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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应收账款方面的情况也不容忽视。长虹能源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公司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计)余额分别为18869.96万元、27056.62万元、30943.56万元、71085.43万元、10.6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57%、41.75%、40.84%、56.97%、54.13%,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17%、25.27%、21.84%、36.42%、76.17%,占比均出现不断攀升。

千丝万缕

除了关联交易之外,长虹能源与关联方在人员、租房、同业竞争等方面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关于人员兼任:

从公开信息见,长虹能源董事长莫文伟2017年10月至今任长虹集团能源环保BG负责人;董事邵敏2011年4月至今,历任长虹集团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资产运营处经理、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董事何心坦2011年4月至今,历任长虹集团战略管理部综合管理处经理、战略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监事会主席吕新颜2016年9月至今任长虹集团审计部合规及效益处高级经理;监事陈涓2014年6月至今,任四川长虹审计部经济效益审计处审计经理;董秘钟帆曾经在2013年8月至2018年2月,也任过四川长虹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

关于租房:

长虹能源对四川长虹的依附是明显的。比如市场经营场所的提供。

说明书显示,长虹能源碱锰电池的主要生产经营场地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核心启动区河边镇长虹智能制造产业园,系公司租用关联方四川长虹的生产场地。长虹智能制造产业园由公司关联方四川长虹按长虹能源的需求修建厂房,待修建完成后由四川长虹将土地和厂房按市场化原则转让给长虹能源。

按照长虹能源的说法,公司已经与四川长虹签署了租赁协议,无法使用该生产场地的可能性较小。但若出租方终止租赁关系、或者出租方由于缺失产权证书导致不能继续出租给公司,那长虹能源就存在因搬迁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

关于同业竞争:

长虹能源与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据悉,长虹能源关联方长虹格兰博生产销售的镉镍电池(组)和锂离子电池(组),长虹电源生产销售的镉镍电池(组)、银锌电池(组)以及锂离子电池(组),与长虹能源的产品同属电池大类,具有一定的相似,虽然产品在性能、形态、应用领域、商标、生产工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不构成重大的竞争,但同业竞争风险始终存在。好在长虹能源收到了长虹格兰博、长虹电源以及长虹集团的承诺,未来不会从事与长虹能源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

资料显示,长虹格兰博由长虹华意(000404.SZ)控制74.47949%,长虹电源由四川长虹控制80%。

长虹能源财务分析_长虹能源关联交易_长虹能源

长虹能源财务分析_长虹能源关联交易_长虹能源

关于商标:

目前长虹能源人的锌锰电池的自主品牌业务以及部分扣式、可充电及圆柱形锂电池主要使用“长虹”品牌在国内实施,面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占比不高,但是长虹能源未来发展方向之一,短期内无法被替代。

那么授权期限是多久呢?根据说明书显示,2019年1月2日,四川长虹与长虹电源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四川长虹将注册号为1236920的商标授权给长虹电源使用,授权许可使用范围为蓄电池、电池充电器,授权许可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

说明书称,四川长虹目前暂无将上述商标转让给长虹能源的计划。好在四川长虹出具了一份说明,表示授权期满后可继续对长虹能源授权,但一旦平衡打破,长虹能源就有无法继续无偿使用上述商标的风险,对自己的锌锰电池的自主品牌业务会有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