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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ST观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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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ST观典(SH 688287,收盘价:5.12元)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ST观典,A股证券代码:688287;

高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亚恩,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王彦,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年7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称,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2022年年度报告至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更正原因为:一是公司需对资金占用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二是2023年公司部分财务及销售人员岗位有所调整,存在部分工作交接不准确致使公司收入确认流程未在2023年妥善执行的情形。2023年,公司财务人员依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项目交付资料对收入进行记账,未严格依据项目验收单确认收入,因此存在部分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致使公司披露的季度收入不准确。

公司针对上述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其中,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调减营业收入1132.70万元、3882.30万元、4146.68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前金额分别为26.27%、23.27%、19.6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调减净利润1126.23万元、3085.33万元、3322.58万元和386.82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前金额分别为131.59%、49.57%、45.22%和15.46%。此外,本次更正还调整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至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列报项目。

2024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再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根据公司公告,因公司在2024年半年度因合同变更调减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导致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错报。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调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461.04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前金额为30.47%,并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净利润由盈转亏。此外,公司发现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现金流量表中部分期初数据因统计口径不同,存在与2023年年度报告期末数据不一致的情形,本次对半年报部分财务报表列报数据及非财务部分表述也进行了调整。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但公司多期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等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明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日常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刘亚恩、王彦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5条、第5.1.2条等相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3条、第14.2.5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明、时任财务负责人刘亚恩、王彦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2024年1至12月份,*ST观典的营业收入构成为:航空装备制造及相关服务占比85.27%,非致命性武器占比14.23%,其他业务占比0.51%。

上交所:对*ST观典、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明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南方财经7月21日电,7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明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决定指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明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 2022 年至 2023 年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导致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报告书》和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 2024 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

(三)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公司未及时披露 2024 年12 月至2025 年4月资金占用,公司治理不完善

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明,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振冰,时任总经理程宇,时任财务总监刘亚恩、王彦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旭明予以通报批评;公开认定高明3 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 年内不接受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3 年内不接受高明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ST观典收监管“组合拳”:涉关联交易与担保违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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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T观典,证券代码:688287)同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5 号)以及《关于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明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振冰、刘亚恩、王彦、程宇、李旭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27 号。此次处罚直指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多项违规行为。

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资金占用迟至收回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ST观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事项。*ST观典未及时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事项,2022年8月至12月发生额为1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5%;2023年发生额为14,48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0%。直到2024年12月6日,*ST观典才收回上述被占用资金。

对外担保事项违规,多笔担保未依规披露

此外,*ST观典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ST观典为北京际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鑫致远、李军等法人和自然人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为17,300万元,未履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其中,2022年6月至12月,*ST观典累计违规担保金额为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0%;2023年,*ST观典累计违规担保金额为8,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1%。*ST观典 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报告期内的担保事项分别为12笔、16笔、13笔、16笔,担保金额分别为25,992万元、32,292万元、17,500万元、20,50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36%、32.32%、16.49%、20.38%。

此次北京证监局的处罚,凸显了*ST观典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严重缺陷,也给市场敲响了警钟,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殷图网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最近2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07日)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61.84%,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关注问题:

(1)前期公告的事项是否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前期披露的公告是否需要更正、补充;

(2)是否存在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是否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 核实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核实方式:

电话询问、口头询问、微信询问等方式。

4、 核实结论:

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未发现可能或已

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1、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风险。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7日

凯添燃气年报信披不准确被警示,上半年因拟投资建设智算项目被北交所连环问询

凯添燃气(831010)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宁夏证监局警示函,涉及2023年年报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及未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工作。

公告显示,凯添燃气2023年年报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

包括独立性相关内容披露不准确。宁夏凯添天然气安装有限公司、宁夏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金海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目前业务停滞,公司部分财务人员在上述企业中兼职。公司2023年年报中称”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披露不准确。

同时包括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凯添燃气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天然气销售收入确认具体原则为:”实际操作中,财务人员根据运营部门核实的抄表量和销售单价确认收入”。经查明,线上销售(虚拟账户充值)模式中,公司运营部门未对客户进行抄表,不存在抄表量的相关凭证,年报遗漏披露上述收入确认原则。

还包括前五大供应商披露不准确。凯添燃气2023年年报中披露的第八大供应商和第十大供应商实际控制人为夫妻关系,公司未合并披露。

此外,凯添燃气未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工作。公司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别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董事会、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公司未进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档案报送。

对于上述违规事实,宁夏证监局认为凯添燃气董事长龚晓科、总经理穆云飞未勤勉尽责,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财务负责人张靖对上述第一项负有主要责任,董秘高永进对上述第二项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凯添燃气、龚晓科、穆云飞、高永进、张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城市燃气输配、光伏储能产品研发销售的上市公司。公司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仪器装备制造业,是专业的城镇燃气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从事城市管道天然气与压缩天然气销售及燃气设施、设备安装服务。

业绩方面,2024年上半年,凯添燃气实现营业收入26,460.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8%;实现净利润2,352.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1%。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天然气销售收入和燃气工程费收入。

凯添燃气信息披露不准确_凯添燃气_凯添燃气警示函

今年上半年,凯添燃气曾因拟投资建设智算项目,被北交所连环问询。

3月20日,凯添燃气公告表示,公司计划在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投资建设“凯添智算(宁夏)中心”,该项目由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凯添智算(宁夏)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内容为人工智能算力机房及相应配套设施。

上述事项引来北交所在3月20日和4月12日两次下发问询函,追问凯添燃气开展该项目投资的筹措安排和资金来源,评估新业务的可行性以及预计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的影响等。

二级市场上,截至9月14日收盘,凯添燃气涨0.28%,报3.61元/股,总市值8.4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