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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大步发展 相互保险能否“破冰”中国市场?

中新网北京9月1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中国相互保险行业发展不断推进,其能否成为国内保险市场的一股新兴力量备受关注。

相互保险是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等。

尽管相互保险在中国并不为大众所熟知,但其早已是世界保险市场上的主要形式之一。来自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相互保险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达27%,覆盖逾9.8亿人。

“保险业诞生于一种团结的机制、爱心的机制、主动抗风险的机制。”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表示。

随着2014年出台的保险业“新国十条”首次明确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中国互助保险行业迎来大步发展的良机。

2015年1月,保监会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为相互保险的设立、运行提供了依据;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2016年6月,众惠相互、信美人寿、汇友建工三家相互保险组织经保监会批准筹建。

不过,如今的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各类保险产品层出不穷,“迟到”的相互保险能否后来居上?市场认为,如何找到合适的产品适用场景,从哪个细分领域切入,将是相互保险“破冰”国内市场需要思考的问题。

相互保险一直以来强调同质风险人群,例如国内首家相互制寿险组织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便聚焦校友群体。该机构近日宣布其共创模式落地中央财经大学,将通过“中财信美爱心相互保障计划”及“中财信美爱心救助基金”等方式,在校友这一群体间搭建有序、可良性循环的自助及互助保障机制。

“校友即典型的同质风险人群,他们有着类似的教育背景、职业及生活环境,相比一般保险公司客户,多的是彼此间的了解及相互信任。”信美相互董事长杨帆向记者表示,有了这条信任纽带,有了彼此间的利益相关,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额外成本,道德风险也会大大降低。

此外,相互保险还有助于化解传统股份制保险公司存在的一些弊端。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分析说,传统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东和客户之间有一定利益冲突,这也是拖赔惜赔的根源。而相互制公司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则身份统一、利益一致。

如何适应监管是相互保险从业者需要应对的另一问题。保监会此前表示,由于相互保险组织在所有制形式、治理方式、组织体系、面临风险等方面均与股份制公司存在较大区别,有必要一开始就对其进行高标准、高透明度的严格监管。今年上半年,官方便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相互保险组织信息披露要求。

以信美相互为例,杨帆介绍说,其与蚂蚁金服合作,运用区块链技术使得每一笔资金流向都公开透明,确保每笔资金流转数据“上链”后不可篡改,以此降低资金划转被人为挪用的可能性。

朱铭来则提醒,相互保险机构也必须要有监管部门的资质认定并遵循保险监管规则,比如偿付能力、准备金、人员资质等,从而防止互助机构以“保险”名义进行营销。(完)

普惠属性显著 以众惠相互为例深入了解相互制保险

保险,这个古老而又现代的词汇,承载着人类对于风险的防范与未来的期许。在众多保险形式中,相互制保险以其独特的“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理念,成为现代保险业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本文将以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简称“众惠相互”)为例,深入探讨“风险共担式”的相互制保险,追溯其历史根源,解析其独特特色,并重点分析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相互保险作为一种古老的保险形式,其核心理念在于会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和互助共济。与传统保险公司不同,相互保险机构的会员既是保险人也是被保险人,共同参与保险计划的制定和管理,共享保险保障的红利。这种机制特点使得相互保险在风险保障和组织运作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尤其在信息充分对称的互联网时代,其公开透明、自主参与的消费理念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青睐。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_相互保险_相互保险

相互制保险的历史追溯

保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的互助行为。公元前4500年的古埃及,石匠们建立了互助组织,共同承担葬礼费用;公元前2000年的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中记载了商队间的互助补偿机制。这些早期的互助实践,为相互制保险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到了17世纪,现代意义上的相互保险机构开始萌芽。1666年伦敦大火后,火灾相互保险社的出现标志着相互保险制度的初步形成。随后,英国、德国、美国等国家相继成立了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逐渐成为保险业的主流形态之一。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相互保险在全球范围内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然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消费者投资偏好的变化,国际上出现了“去相互化”的浪潮,多家大型保险公司转变为股份制。但进入21世纪后,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消费者重新认识到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相互制保险的价值,相互保险再次崛起。

相互制保险的独特特色

相互制保险的核心在于“会员制”。每个投保人都是保险公司的会员,共同参与保险公司的建设、治理和利益分享。这种机制使得相互保险公司能够更紧密地联系会员,更直接地了解会员需求,从而提供更加贴心、个性化的保险服务。

相互制保险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专注于提供纯风险保障型产品。这种产品通常保费低廉、保障全面,能够更有效地满足会员的保障需求。同时,由于没有股东分红等压力,相互制保险公司能够更加注重长期稳健经营,为会员提供更加可持续的保障。

相互制保险公司通常会在特定的行业或人群中深耕细作,利用会员的“共建共治”机制,设计更具针对性的保险产品。这种专精化的风险解决方案能够更好地满足特定人群的保障需求,提高保险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众惠相互在中国的发展

在中国,相互保险的思想源远流长。但真正的相互保险实践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4年,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首家相互保险团体的诞生。随后,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相继成立,进一步推动了相互保险在中国的发展。

进入21世纪后,中国的相互保险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2016年6月22日,原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等三家相互保险组织筹建,标志着相互保险这一国际传统、主流的保险组织形式在中国开启了新一轮的实践探索。此后,众惠相互等相互保险组织凭借其独特的普惠属性和风险共担机制,在保险市场中逐渐崭露头角。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_相互保险_相互保险

作为国内领先的相互保险机构之一,众惠相互凭借其在专病领域和细分市场的深入探索,以及对于会员价值最大化和互助共济理念的坚定践行,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相互保险发展之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惠相互累计实现原保费收入95185万元,同比增长17%;综合投资收益率3.94%,年度净利润8053万元。其会员人数超过200万,经营指标不断改善,保费收入节节攀升。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证明了相互制保险在中国市场的潜力和价值。

众惠相互在业务发展中始终强调普惠属性。其相互特色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已覆盖超50万人次,主要针对“一老一小”、带病慢病、货车司机、新市民等特定人群。通过提供简便灵活且惠而不费的保险产品和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服务,众惠相互有效扩大了保险覆盖率,满足了老百姓的医疗费用保障需求。

在产品创新方面,众惠相互围绕短期健康险打造“护城河”,尤其在专病保险方面实现创新突破。其三高版百万医疗、肾病、乙肝等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为会员带来可信赖、高品质、全流程的医疗健康保障服务。

作为“会员制”保险公司,众惠相互始终将会员权益放在第一位。通过组织会员活动、开展会员恳谈会等形式,让会员充分参与到产品开发升级、运营管理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同时,众惠相互还优先向C端服务转型,与多家合作机构共建理赔服务入口,实现秒级结算、无垫付、无等待的便捷直赔体验。

在数字化风控方面,众惠相互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科技,联合外部供应商定制“智能核保+智能核赔+数字风控+自助理赔”系统,重塑保险价值链各环节。这不仅提高了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还确保了会员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目前,中国的相互保险市场正处于稳步前行的阶段。接下来,众惠相互将继续坚持“补短板、填空白”的设立初衷,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通过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看看相互保险在发展相对成熟的法国是如何运转的?

随着6月末汇友建工相互保险社的开业被批复,我国首批三家试点相互保险社正式面世。然而在国内尚处于新鲜事物的相互保险,早已是一些国家成熟保险市场中的成熟模式。

国外的相互保险机构是如何运营的?在发展过程中又有哪些经验和教训值得国内的相互保险机构借鉴?相互保险和股份制保险公司之间将形成怎样的市场格局?带着这些问题,第一财经记者独家专访了法国最大的健康险相互保险机构MGEN首席执行官卫然(Jean-Louis Davet)。

庞大的会员体系

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相互保险是国际上主要的保险组织形式之一,发展历史悠久,目前仍在全球保险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据卫然介绍,2016年相互保险占有全球保险市场27%的份额。如果从准备金角度来看,相互保险的自有资金实际上占全球整个保险业的33%。

而在国外各个成熟保险市场中,法国是相互保险占比名列前茅的国家之一。“如将各种险种都涵盖在内,相互保险在法国保险市场上的份额占47%。相比之下,美国的相互保险市场份额是37%。在法国的健康保险市场,相互保险的市场份额甚至超过55%。”卫然表示。

从公司形式和体制上来说,相互保险社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最大区别在于相互保险机构的所有者为其保单持有人,这直接导致了相互保险社和股份制保险公司在治理结构、资金来源、盈余分配、对管理层的激励机制等多个方面的不同。

但和股份制保险机构较为紧密清晰的管理结构相比,相互保险机构众多分散的保户如何能够在这样一个松散的结构中顺利行使所有者权力以使机构能够顺畅运行是相互保险这种形式被市场认为的“天然劣势”之一。

而参保人构建的“会员制”体系是否完善就成为了相互保险机构组织架构牢固与否的核心所在。卫然表示,在MGEN内部,目前有参保会员将近400万人,而其中有7000名活跃会员。

“除了一些传统销售渠道外,我们在销售方面有一点和股份制保险公司不太一样。在我们的会员中有部分活跃会员,这些活跃会员是自愿加入的,在经过一定培训后会自愿地去做一些相互保险的宣传和销售工作,甚至参与到相互保险的经营管理中来。”卫然举例称,MGEN的某个产品与眼镜商进行签约合作提供更换破碎眼镜的服务,一些活跃会员就会定期去巡查合作商,检查其服务、价格是否符合协议要求并向MGEN进行反馈。

而在相互保险机构中,会员代表大会就是类似于股份制保险公司股东大会的存在。“相互保险是会员共享共治的模式,但是它是一种非直接的民主模式。我们通过非直接的选举机制选出了500名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做出或者通过一些重要的决策。再从中选出董事会成员,我们现在有54个董事。”卫然表示。

据他介绍,这整套架构体系其实在所有相互保险机构都类似。但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会员的参与程度有所不同。像在法国,或者欧洲一些地方和南美、非洲,会员的参与度很高。另外,会员参与度跟保险的性质和险种也有关系。“凡是跟社会保险有关的,跟人的未来、健康、个人保障紧密相关的险种,会员的参与度会很高,比如像MGEN这样的健康相互保险。相比之下,车险、财产险等相互保险机构会员的参与度可能没有那么高。”

除了“会员制”体系的不同外,他认为,相互保险机构的管理层人员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的经营层无论是专业要求还是工作性质并无太大不同。

但是,在结构相对松散的相互保险机构,对于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的协调和对这两者的监督就会显得尤为重要。

“在一个相互保险组织里,有两个人知道所有发生的情况,了解所有的信息,知道所有的决策。一个是董事长,还有一个是总经理。这两个人是非常关键的。”卫然表示。

据他介绍,在国外相互保险的发展历史上确实在这方面发生过问题。例如职业经理人越过董事会直接掌权,又如董事长并非专业人士但插手经营,致使相互保险机构无法继续正常经营。“相互保险机构选择的职业经理人除了是专业人士外,跟董事、会员之间的良好沟通能力也是很重要的。另外,可以通过召集一些合适的会员成立审计委员会或是类似的督查机制来进行机构运营情况的跟踪和监督。”

中国发展相互保险空间很大

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2015年1月,保监会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初步确立了相互保险发展和监管的基本理念和核心原则。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在一系列的政策开放下,2017年,首批试点相互保险社众惠财产、汇友建工、信美人寿的相继开业,再加上2005年成立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这也构成了我国目前持牌的相互保险机构的全部。

“在全世界的保险市场上,越是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市场,相互保险的市场占有率就越低。这是因为,如果‘保险’这个概念还没有被人们完全地理解和接受,相互保险的概念就更难被理解和接受了。像在中国就是这样的情况,保险深度是比较浅的。但另一方面,这也说明保险、相互保险在这些市场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卫然表示。

据了解,MGEN在2010年就来到中国了解相互保险市场,卫然表示:“当时中国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可能才刚刚开始,而整个社保体系也在完善中,所以,当时发展补充相互保险的条件还并不成熟,但是,我觉得现在是时机了。”

他认为,首先,中国医疗行业的发展变化很快,包括整个健康行业,这种变化有利于新险种的发展。其次,中国目前处在科技高速发展的新时代,高科技及数字技术的运用可以帮助相互保险在治理上、会员参与上带来一些创新的方案。

而对于中国相互保险市场的前景,卫然则认为相互保险的开展能很大程度地帮助加深保险业深度,并且中国的相互保险在健康险的领域一定会实现快速的发展。“因为健康险在中国的保险深度较低,市场潜力很大。而且,相互保险尤其适合健康险,是很适用于保障人的一种保险业态。虽然中国的社保体系逐渐完善,但是补充保险还有很大的空间去完善和补充。在这一点上,从历史经验来看,相互保险也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包括健康教育、健康风险保障以及建立医疗机构网络等方面。”

中金公司之前发布的一份研报预计,中国相互保险市场前尽广阔,预计10年后相互保险市场份额有望达到10%,市场空间达到7600亿元左右。

事实上,在相互保险社出现后,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将形成怎样的市场格局也是被关注的焦点之一。

卫然表示,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尽管部分国家相互保险的份额不低,甚至一些国家在健康险等险种上的市场份额超过了股份制保险公司,但这两者并非替代关系,而是竞争共存的关系。

一方面,相互保险可以促进股份制保险更加注重长期利益,扩大到更广泛的群体,同时在定价上对股份制保险公司产生倒逼作用,有可能让更多人享用到性价比更高的保险。而另一方面,股份制保险可以带动相互保险更加注重经营效率,两者共同推动着保险业不断向前发展。

“据我对保险市场的观察,在那些健康保险发展得比较好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实际上盈利性的商业保险和非盈利性的相互保险,他们的共同存在和平衡是必要的。它们的同时存在能覆盖到更广泛的群体,而且它们也互相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促使整个健康保险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而往往在这样的地区,人们的身体也更加健康。”卫然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鱼龙混杂”不管在相互保险市场相对成熟的法国还是尚属试点阶段的中国都是不可避免的阶段。保监会表示,一些互联网平台相继推出了多种形式的互助计划,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正常权益,保监会将加大对这些平台的监测和甄别力度,对于打着互助计划的名义而实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