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的风险及防范建议

摘要:集团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在我国颇为常见,集团公司通过在集团内部进行关联交易可以提高交易效率,减少交易成本,实现规模效益或集团公司整体的战略目标。然而,关联交易也可能被集团公司用来进行恶意税收筹划,或通过资金和利润的转移,掏空被控股企业的价值,侵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基于对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风险及原因分析,发现有的集团公司为了降低整体税负,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利润和资金转移;有的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则为了自身利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侵占,获取利益。集团公司进行以上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督体系不健全。为了有效防范集团内部关联交易风险,本文提出集团公司应该通过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优化中小股东监督权力,对关联交易的设立不同层级审批机制,完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体制,加强内外部监督机构监督职能等方式,做好集团公司关联交易风险防范,从而降低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

关键词:集团公司;关联交易;风险防范

集团公司内部关联交易颇为常见,由于产生交易的企业均为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企业,集团内关联交易能够以较低的管理成本、相对优惠的价格完成交易,实现规模效益或企业集团整体的战略目标。关联交易可以帮助集团公司一定程度上规避市场风险,提高交易效率,减少交易成本,实现集团公司整体的利润最大化,因此关联交易对集团公司规模发展可以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集团公司内部进行关联交易操作便利,而相应的监督管理缺失,不论是集团上下级企业之间,还是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都可能因为利益驱动进行有失公允的交易,通过隐瞒真实的经营状况、虚构关联交易、进行财务造假,产生一系列问题,因此做好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尤为重要。

一、集团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点

(一)利用不合法的关联交易规避税收,产生经营风险

为了经营利润最大化,集团公司可能通过不合法的关联交易逃避税收,使用国家税收优惠或者盈利差异进行避税。比如企业分布于不同的地区,有些地区因国家鼓励政策,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部分企业可能利用此项优惠进行利润和资金的转移。也有部分集团内公司控制的子企业之间盈利能力不同,利润水平不同,为减少整体税收支出,集团内不同企业之间可能进行不规范的关联交易,将集团内部的利润重新分配至亏损企业,规避税收,从而实现集团整体税收最小化。将高税率盈利企业的利润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至低税率企业中,或者将高盈利企业的利润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至亏损企业,税金降低的方式是通过对关联交易的不合规操控,进行恶意纳税筹划,不仅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扰乱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引起国家税收流失,也给企业带来经营和税务风险。

(二)集团公司控股企业操控交易,利益相关者存在损失风险

由于关联交易存在具有极强的隐蔽性,集团控股股东拥有对下属企业的控制权,集团公司通过控制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和交易价格,向某些利益相关者输送利益,进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给利益相关者带来损失风险。例如 2010 年上市公司紫鑫药业通过隐匿其实际控制的孙公司,不披露其关联关系,进行集团内部自买自卖方式虚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给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了一个盈利假象,严重损害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侵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三)集团公司内部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造成资金风险

由于关联交易的便利性,集团公司内部各企业之间进行担保或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资金占用情况十分常见。因为以集团公司、控股公司资产和信誉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集团公司内小企业或财务状况不佳的企业融资难问题,也可以为集团企业内部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但关联方担保业务可能使被控制企业因或有负债增加诱发银行抽贷、断贷。也有集团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控制被控制企业的资金流向,达到资金占用目的,实现集团间资金的调配或资金掏空。违规进行担保或资金占用造成企业资金使用受限,产生财务风险。例如 2019 年,中珠医疗(600568)被发现,自 2017 年 12 月份开始,中珠医疗通过各种手段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例如开具承兑汇票、提供融资租赁、购买信托理财等方式,相关资金最终实际流向了其控股股东中珠集团,形成了控股股东对中珠医疗的资金占用,损害了中珠医疗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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