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的核心地位.pdf

㈠ 、, 金 吖 论国际信用证业务中开证 行的核心地位 汤 度 洪 f 7j 当代国际信用证结算之所以成为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其理由在于,它是在进 出口双方的商业信用之上又添加了银行的信用保证。国际贸易清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 程,它不仅涉及到进出口双方的有关经营单位与部门,而且还有众多的银行参予其间, 韭在结算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发挥不同的作用。其中,主角就是开证银行 。在信用证结算 过程中,开证行 自始至终都处于核心的地位。它与各有关当事人之间构成了错综复杂的 多边关系。所 以,这也是国际结算学原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 开证行与开证人、受益人的关系 任何一笔信用证业务都是从进 口方亦即开证人向银行 申请开证而启动的。当开证行 经过资信调查 ,接受了开证人提交的开证申请书监为其开出信用证后,开证行即成为这 笔交易的直接的或谓首先的付款承担者。只要接受信用证的出口方亦即受益人办理了装 货发运,韭按信用证条款的要求,向开证行直接或间接地提交了规定的单据,这时,开 证行在审核单据无误的条件下,就会责无旁贷地保证先行付款。然后,开证行才能要求 开证人向其付款赎单,用以最终取得进口的货物。由此可见,在信用证业务项下,开证行 与开证人、受益人三个当事人之间的基本业务关系是: 第一,开证行对开证人是一种 “援信”关系。由于开证行为开证人承担了 “保付” 的风险,因此,开证行有权要求开证人提供开证押金或押品,开证人则有义务及时付款 赎单。它们之间处理业务关系的书面依据是 “开证 申请书”,其中明确规定 了各自的权 利与义务。 第二 ,开证行对受益人是一种 “保付”关系。由于开证行在信用证下作了有条件的 付款承诺,因此,受益人只要提交了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不论它直接交单或间接 (印 通过议付行、付款行、保兑行 )交单,开证行均需凭单付款。它们之闻处理业务的书面 依据是 “信用证”,双方都必须按信用证上的约定办事。 第三,开证人与受益人之间既有贸易合同关系,又有信用证结算关系。由于双方签 订了交易台约,又确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因此,双方均有义务履行合同,监受信用证 的约束。它们之间处理业务的书面依据既有合同,又有信用证 。但是,它们处理与开证 行的业务关系的书面依据,则只能是信用证。因为,按照国际惯例,开证行只凭信用证 办事而不受贸易合同的任何约束,尽管在信用证中提及了贸易合同,而且事实上信用证 可能以该项合同为依据,但开证行与该项台同完全无关,也不受其制约。 55 维普资讯=、开证籽与通知行、保莞行豹关系 当进FI地的开泾行开出信用;正后,往往要通过出口地的一家锻行作为信用证的通知 行对信用证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然后再交予受益^ 如果开证行资信不足,要求出口地 的另一家银行加县徘兑时,在这种情况下兢出现了该笔信用证监务的保兑银行。在实际 业务中,开证行通常是委托通知行兼任保兑行的。 信强证一经加具保兑后,保见行即直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受益人可以直接或问 接 (通过议秸行 )向保兑行交单索款而无需先找开证行。 当一家银行只作为信用证的通蜘符时,它仅仅承担检验信用证的笺字密押 £辨蹦其 真实性前任务,韭负责及时通知受益人。此外,通=i=f『行蓝元其它义务。但是,如果这家通 知行兼任了缳兑行,刚必须阻保兑翁抽身份承担首先保证付款酶义务。当然,作为保兑 行,它有权审核受益人或谈付行交来她雏据是否符台信用证曲约定,如确不符,可以拒 行 不过,保兑朽一经验单付款蕾,它巍要自鱼其责,即事后发现单证不符 或 单名 不 符时;无投再向受益人 (或议忖行 )遣索。联开证行虽然要求另一家银行对其信用证加 具了锞兑,但监来排际萁怍为开证行的付款责任。如聚受盏人不找保兑行交单索款而首 先找开证行交单,此时,开证舒仍需进行审核,如有不符,可以拒付,但一经付款,也 无遗索权。如受益人先向髂兑行交单索款,保兑行再向开证行交单结算时,责任亦如 上 述,不论保泡行或开证行一经付靛 均无追索权。 由_上可见 ,在信用证项下,牙辽行 与通知舒、保兑行三者之阿的基车监务关系是: 第一,开证行 与通知行之阿是一种 “委托代理 关系。它们处理相互间业囊关系的 书面依据是 “代理台约” ,以及双方交换的签字样率与密押。 第二,开证行与保兑行之阎荆是一种 邀请授信”关系。它们往往在业务代理合约 申确定了授信的条件与额度,如拄供保证金或以互相提供一定颧耍的授信作为条件。这 类代理合约即为双方处理业务鼢书耍侬括,雨被保兑的信用证也是当然的依据。开证行 对给予授信的保泡哥亍应支付一定数额的保免费用。 第三,通知行与保兑行之间的关系有两种情况:一是自身兼任两职,即通翻行兼任 保兑行。在这种情况下这家银行的主要职能是保兑行,韭按保兑行曲身份处理它与开证 ,符的业务关系。二是另有一家银行承担泺兑责任。在有两家银符分剐霞担通知行与保兑 行义务的情况下 ,它们即应以通知行 及保兑行的身份分别处理与开证行的业务关系, 丽它们的身份则属于一笔信用证、皿务项下靛有秀当事人,各自履行其虚尽鹳义务。 三、开证行与议付行、付款行、馈付行的荣系 当信用证被受益人接受后,它应即办理备贷发运韭取得信用证规定的所有单据(其 中 基本单据有商业发票、货运提单、保险单以及索款汇票’附属单据主要为各种检验 强明书 ),然后即可进行交单索教的运作 。按理,受益人可 以直接向开证行交单索敖。 逼是,由子开证行远在进ICI地,结算时问较长,不刊于受益人的资金回笼。在实际业务 中,受益人往往要求以最短的途径与最快的速度取得贷款回燕。通常,受益人的交单索 教有下列几种情况, (一 )当信用证 以进I:1地货币开出时,一般均要求受益人开发的跟 维普资讯一 单汇票以开证行为付款人。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为了尽快取得货款,即可将全套单据 (包括跟单汇票 )向出i:I地有往来关系的银行 (如为自由议付的信用证 )进行议付,又 名 “买单”,亦即在当地办理出口押汇。办理议付的银行技称为议付银行。它实际上是 以受益人的汇票与单据 (其性质为物权凭证 )作为抵押品,向受益人给予资金融莲,或 谓发放出口押汇贷款。议付行办理 付后即可凭单据向开证行索款结算。如果遭到开证 行拒付,议付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亦印收回原贷出的押汇款项。受益人在办理出口押 汇时,应向议付籽提交 “质押书”在质抨书中规定了议付行的追索权和处理 货 物 的 权 利。(二 )当信用证以出口地货币开出时,一般均要求受益人开发的跟单汇票以指定的 银行 (往往指定通知行兼任付款行 )为付款人。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即可将全套单据 交给当地的付款行,韭收取出口货款 付款行一经审单付款即无追索权,因为付款行有 义务为开证行审单。如事前发现单诬不符,付款行可以拒付,但事后发现,即应自负其 责 。付款行代付款项后,可再向开证行交单结算 ,收圊代付 的款项。如付款 行 审 单 不 严,其中有误,拨开证行拒付时,付款行就要承担责任与损失。(三 )当信用证以第三 国货币开出时,其结算程序就比较麻烦。这时,受益人往往先向当地的往来银行进行议 付,然后由议付行与第三国偿付银行进行结算。其做法是,议竹行一方面使用 “索汇证 明书”向偿付行要求偿付,另一方面将全套单据直寄进 口地开证行 。议付行收到偿付行 曲款项后,如果又收到开证行囡单据有误而发束的拒付通知,则仍需将款项 退 给 开 证 行。原 固是偿付行与付款行的职能不同,它既不过问信用证,也不承担代开证行审单之 责,更不与受益人发生关系。当然,如果议付行收到偿付行的款项后,开证行经审单无 误监已承担了付款结算,在这种情况下,开证行即无权再向议付行追索。通常的说法是, 开证行的审单是 “终局性”的。 由上可见,在信用证项下,开证行与议付行,付款行,偿付行的基本业务关系是: 第一,开证行与议付行之间是一种 “凭单结算”关系。议付行是根据信 用 证 上 的 “邀请文句 (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对跟单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持票人给予保证,凡 提交了规定的监符台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 )对受益人蛤予资金的 垫付。议付行议付了款项后即成为信用证项下跟单汇票 的持票人,它有权向开证行凭单 索款。开证行与议付行双方处理业务的书面依据即为信用证,而无其它文件或台约。。 第二,开证行与竹款行之间是一种 “委托代理”关系。它们处理相互业务关系的书 面依据是 “代理合约”。付款行要严格按开证行的要求进行审单付款。 第三,开证行与偿付行之间是一种 “委托偿付”关系。它们处理相互业务关系的书 面依据也是 “代理合约”。偿付行既不管审单,也不过问信用证,它只根据代理台约与 “索汇证明书”为开证行偿付款项。 综观前述,国际信用证项下当事人的业务关系是相当繁琐的。但是,只要抓住了开 证行这一处于核心地位的当事人,用以系统地现察上述的复杂关系,对掌握信用证业务 韵原理也就不难了。 (作者工作单位:暨南大学金融 系’责任 嫡辑:晓 月) 维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