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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币圈新手“稳赚不赔”竟是提款“工具人”

2024-03-28 15:08

近年来,虚拟货币大行其道,高额利润隐藏着巨大风险,投资者经常破产。 然而,曾、张这两位币圈新手却“保证赚钱不赔钱”。 原来,他们充当了信息网络犯罪中提取现金的“工具人”。 这背后,还涉及到虚拟货币交易是否合法、普通人是否适合试水等话题。 我们来看看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是怎么说的。

我被假领导骗了30万

经进一步调查,“另有隐情”

2020年11月9日,在无锡市惠山区某工程建设部门工作的徐先生收到一条微信消息。 他的“领导”张成(化名)说有紧急情况,让徐先生帮忙转30万到朋友的银行卡上。 很快,对方将成功转账30万元给徐先生的截图发到微信上。

看到对方的昵称是领导的名字,头像是领导的照片,徐先生信以为真,没有打电话确认,就开始处理“领导”布置的任务。 由于忘记了银行卡账户密码,徐先生无奈,只好委托朋友公司的会计帮忙将钱转入“领导”给出的银行账户,并成功转入30万元。 钱汇过去后,对方打来的30万元却没有到账。 徐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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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整理案情

这30万元去哪儿了? 警方调查发现,这笔钱最终流入曾某的账户,并在长沙、武汉等地被提取。 警方很快将曾某抓获,一群通过虚拟货币平台帮助转移资金的“工具人”浮出水面。

被“兄弟”拉拢

失业无家可归者成为提取现金的“工具人”

曾先生来自武汉,在当地航运部门工作。 2016年辞职后,我担任网络管理员,没有稳定的收入。

2020年11月,曾某接到朋友何某(正在办案)的电话,约他去长沙。 到达长沙后,何某称自己有一批Tether币,请曾某帮忙通过“火币”平台进行买卖。 他每笔订单可以赚取约0.7%的差价和手续费,即每10万元可赚取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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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银行卡

Tether(USDT)作为与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持续受到市场青睐。 曾先生很感兴趣,并向何先生详细询问了交易过程。 他表示,Tether有相应的交易平台,其中之一就是“火币”APP。 曾某在“火币”APP上注册了账户,然后将20万元交给了何某。 他将价值20.14万元的Tether转账至曾某在“火币”APP上的账户。 曾某将Tether币放在平台上出售,出售后,曾某获得20.14万元。 在这个循环中,曾氏可以在短时间内盈利。 他还提醒了几个要点:如果你要离开武汉去湖南长沙提取现金,他将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出售Tether后,必须在当天提取现金。 如果您提款晚了,您的银行卡可能会被冻结。

他并不是危言耸听。 曾先生第一次操作就遭遇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 当何某将价值数十万元的泰达币转入曾某的账户后,曾某立即在平台上下了销售订单。 交易完成后,买家的钱转到曾某的银行卡上。 由于已是晚上,曾某无法立即提取现金。 第二天一早,曾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账户上的金额显示为0元。 曾某询问同伙,得知买家的钱可能是“脏东西”,导致账户被冻结。 曾某只能等待银行解封才能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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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聊天记录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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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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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

经历这次有惊无险后,曾某欲罢不能,多次前往湖南长沙,利用虚拟货币帮忙套现。 为了提高效率,曾某还邀请了认识几十年的张某一起工作,并提出日薪500元。 张某已获利1万多元。 就这样,曾某、张某、何某等人联手从事虚拟货币业务,直至案发。

虚拟货币投资不受法律保护

普通人不宜试水

虚拟货币的买家通常会花费数十万美元。 如此嚣张的消费,钱从哪里来? 作为知情人,曾某的银行卡为何时常被冻结? 浙江沉女士的经历或许能说明问题。

沉女士于2020年12月下载了一款社交软件,认识了网友“小浩”。 在“小浩”的介绍下,她扫描了“新加坡万达兰花集团”二维码,进入了一个虚拟货币投资平台。 “小浩”一步步教沉女士如何投资虚拟货币。 沉女士的盈利能力还不错,因此她连续投资了15笔,总计23万多元。 为了降低风险,沉女士在投资的同时提取了6万多元。 然而,从2020年1月开始,她发现账户内剩余资金无法提取,询问“小浩”,但对方不再回应。 沉女士知道自己被骗了,立即报了警。

警察从曾某、张某的住处查获了银行卡。 经审查,曾某涉及的银行卡交易金额超过800万元,张某的银行卡交易金额超过400万元。 全国约10起电信诈骗案件受害人的资金均流向上述银行卡。 惠山区检察院梳理了围绕虚拟货币的上下游交易链条。 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转化为虚拟币,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出售给何某、曾某、张某等中介人。 然后中介机构找到买家并将虚拟币转换成现金。 经过一番操作,赃款以“现金-虚拟货币-现金”的形式流通。 大量资金被分成几部分并分批提取,这使得调查和追回变得非常困难。

11月5日,经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惠山法院以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罚款人民币5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Tether作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其投资交易在我国并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禁止虚拟货币在我国境内交易和流通。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币圈炒作风潮层出不穷,引发不少违法犯罪问题。 交易的风险远远大于收益。 普通人千万不要试水。 “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就像利刀割结,必须从现有案件入手,斩断灰色产业链,用犀利攻势遏制高发。” 惠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惠娟说。

通讯员 唐晓宇 徐景超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剑波

徐恒校对